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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15年度省课题立项申报项目初审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研室,局直属各学校,市属事业及民办各普通中小学、幼儿园:

为了贯彻落实《河南省教育厅关于组织2015年度河南省基础教育教学研究项目立项、结项申报工作的通知》(教基研〔2015〕号)精神,规范我市省基础教育教学研究项目立项申报(以下简称为“省课题立项申报项目”)的组织、评审、报送工作,加强我室对一线教学和教师专业发展的服务与指导,切实推进我市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决定开展省课题立项申报项目的初审工作。现将有关内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教育部、省教育厅关于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相关文件精神为指导,以建立一支求真、务实的研究型教师队伍为旨归,加强省基础教育教学研究课题的管理工作,使之走向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密切教研与教学的联系,提高教学研究的品质和水平,形成教-研一体的专业研究风气,促进教育教学质量全面提高。

二、组织管理

1.省课题立项申报项目的初审工作,由我室组织实施,我室课程与教师发展部(以下简称“课程部”)及各县(市、区)教研室、市直属学校、民办中小学、幼儿园等课题管理部门负责过程管理和组织协调工作。

2.我室聘请有关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下设各学科评审专家小组。学科评审专家小组由具有相关学术背景的教研员、一线优秀教师组成,其职责为对各单位择优上报的省课题立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评审委员会对经各学科按适当比例评审的项目进行集中审议,按省限额(限130项)最终确定上报项目。

3.我室课程部按时公布省教研室课题立项、结项通知文件,按时汇总、报送省课题立项、结项申报材料,及时发放相关证书等。

4. 我室各学科与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属学校、民办中小学、幼儿园等课题管理部门对省立项课题进行检查和指导,强化过程管理。

三、申报要求

    1. 各单位及各中小学教师本于教学实际,在《2015年度河南省基础教育教学研究项目选题指南》(详见河南省基础教育教学研究室网站www.hnjys.com/“课题研究”栏目)范围内自行确定选题;选题应聚焦教育教学的热点问题,具有科学性、创新性、普适性和一定的推广应用价值。

    2.为推进我市基础教育课程改革,促进指向问题解决的学科教学研究,聚焦我市学科教学实践层面的核心问题,立项研究项目也可在《2015年度郑州市教育局教学研究室教学研究项目指南》(见附件)范围内自行确定选题;选题应着眼于教学教研中发现的真问题,具有针对性、现实性,能够解决实际教学中存在的本质问题。

3. 按规定格式、内容撰写课题立项申报书,深入阐述选题的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呈现一定的研究基础,论证充分,研究方法科学可行,研究计划周密,经费预算合理,预期成果形式明确等。

    4.按照省教研室课题管理文件精神,具备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推荐立项:本年度有课题结项者;一人同时申报主持两项课题者;未有课题参与人者;未主持过市级课题者;主持人不具备中级以上职称者;近三年已批准立项的项目主持人再申报新项目者;同一人同时参加两个以上项目者;未从事基础教育教学或管理工作者;选题不符合省/市课题立项范围者;选题过大、过旧、不规范者;内容粗陋、空洞、抄袭者;立项申报书格式、内容不合规定者;等等。

5.申报数量。五县(市)、中原区、金水区、二七区限报15项,上街区限报5项,其他区限报10项;每县(市、区)推荐的教研员申报的立项课题数量不超过3项;学校规模在30个以上班额的市直属中、小学校限报5项,其他限报2项。

6..为加强集体教研,同一单位同一学科原则上只能申报一个立项。

四、报送要求

1.各单位课题管理部门将结项材料及择优推荐的立项申报材料按要求汇总、报送至我室课程部(615室),我室不受理任何个人申报。

2.报送时间:2015635日;联系电话:67170008

3.其他报送要求详见《河南省教育厅关于组织2015年度河南省基础教育教学研究项目立项、结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附件:

1.2015年度郑州市教育局教学研究室教学研究项目指南》

2.《河南省教育厅关于组织2015年度河南省基础教育教学研究项目立项、结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3. 2015年度河南省基础教育教学研究项目立项、结项申报汇总表

郑州市教育局教学研究室     

二○一五年四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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