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卫生保健



郑州市实验幼儿园 通风、消毒制度

办公室、教室、幼儿寝室是教师、幼儿学习、活动与休息的重要场所,其空气的清洁度直接影响着孩子、职工的身体发育、健康等,因此需要经常通风换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有关规定,现将我园通风制度制定如下:

1.儿童活动室、卧室应当经常开窗通风,保持室内空气清新。每日至少开窗通风2次,每次至少10~15分钟。在不适宜开窗通风时,每日应当采取其他方法对室内空气消毒2次。

2.餐桌每餐使用前消毒。水杯每日清洗消毒,用水杯喝豆浆、牛奶等易附着于杯壁的饮品后,应当及时清洗消毒。反复使用的餐巾每次使用后消毒。擦手毛巾每日消毒1次。

3.对教室、午睡室、专用活动室、图书室、食堂、办公室、卫生间等幼儿、教职工聚集场所和幼儿接触的各类物品每天定期清洁、消毒,门把手、水龙头、床围栏等儿童易触摸的物体表面每日消毒1次。坐便器每次使用后及时冲洗,接触皮肤部位及时消毒。

4.发生传染病的通风次数和时间都要增加,每天3 次,每次 20-30 分钟,通风时注意保暖,保持室内空气流通并认真做好记录。

5.使用符合国家标准或规定的消毒器械和消毒剂。环境和物品的预防性消毒方法应当符合要求。

文档预览关闭

版权信息:©2012-现在 郑州市实验幼儿园 地址:郑州市中原区互助路38号 电话:86 -0371-67447649 技术支持:郑州校园通ICP备案:豫ICP备14021339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