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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实验幼儿园 学生健康管理制度

一、儿童健康检查。

1.入园健康检查

(1)儿童入托幼机构前应当经医疗卫生机构进行健康检查,合格后方可入园。

(2) 儿童入园体检中发现疑似传染病者应当"暂缓入园",及时确诊治疗。

(3) 儿童入园时,幼儿园应当查验"儿童入园健康检查表"、"0~6岁儿童保健手册"、"预防接种证"。

(4) 发现没有预防接种证或未依照国家免疫规划受种的儿童,应当在30日内向幼儿园所在地的接种单位报告,督促监护人带儿童到当地规定的接种单位补证或补种。幼儿园应当在儿童补证或补种后复验预防接种证。

.定期健康检查

(1)儿童定期健康检查项目包括:测量身高、体重,检查口腔、皮肤、心肺、肝脾、脊柱、四肢等,测查视力、听力,检测血红蛋白或血常规。

(2)3岁以上儿童每年健康检查1次。所有儿童每年进行1次血红蛋白或血常规检测。4岁以上儿童每年检查1次视力。体检后应当及时向家长反馈健康检查结果。

(3)儿童离开园所3个月以上需重新按照入园检查项目进行健康检查。

(4)转园儿童持原托幼机构提供的"儿童转园健康证明"、"0~6岁儿童保健手册"可直接转园。"儿童转园健康证明"有效期3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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