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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实验幼儿园 因病缺勤登记、病因追踪制度


为防止传染病的传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规范》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1.园长为第一责任人,保健医为疫情报告人,各班主任老师为第一排查人。

2.严格按照晨午检制度规定认真做好晨午检工作,早班教师早晨对到校的每个幼儿应仔细观察、询问,了解幼儿出勤、健康状况。

3.早班教师在晨检时如发现幼儿有传染病早期症状、疑似传染病病人及因病缺勤等情况时,应在家长给幼儿请假时认真登记,并将存在以上可疑症状的幼儿及时报告给保健医。

4.班主任应关注本班幼儿的出勤情况,对于因病缺勤的幼儿,应当了解幼儿的患病情况,并及时报告给幼儿园保健医;如幼儿没有按时到校,班主任应向家长询问缘由,登记在病因追踪本上,并及时追踪幼儿病情。。

5.疫情报告人(保健医)接到报告后,每日上午12时前上报到郑州市教育局晨检上报系统。

6.疫情报告人发现有疑似症状或确诊病例的幼儿应及时向区疾控中心和上级部门报告相关信息,并做好隔离及消毒工作。

7.患病的幼儿回园时,须持医院诊断证明或痊愈证明方可入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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