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制校园】与法同行,做幸福的幼儿教师
为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培养老师的法制意识,弘扬宪法精神,切实做好《民法典》和《宪法》的学习宣传工作,11月30日,郑州市实验幼儿园开展了“学习法治文化,做幸福教师”的专题学习活动。
作为郑州市实验幼儿园“宪法宣传周”的首个活动,本次活动由创建办主任王红梅主持。王红梅主任首先从实际出发,向大家详细解读了《宪法》序言以及条款的部分重要内容。《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通过讲解使教师对《宪法》的意义有了更深入的认识,要自觉做到依法从教,做知法守法的教师。
创建办主任王红梅带领大家学习《宪法》
郝江玉园长总结发言
随后,王红梅主任带领大家从《民法典》的基础知识、编纂历程、体系构建、重点内容、主要亮点等方面内容进行了全面系统的学习,从中勾画出《民法典》编纂的时间历程和《民法典》编章的体系脉络,从而了解到了编纂实施《民法典》的中国特色和时代意义,并指出这是一部镌刻和保护人民权利的宝典,是覆盖着每一位公民的衣食住行、生产经营全部生活的“社会生活百科全书”。
教职工认真聆听
本次学习活动的开展,进一步提高了郑州市实验幼儿园全体教职工的法治观念和法律意识,弘扬了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做到“心中有法、遇事用法”,同时激发了大家学法、懂法、守法的热情,夯实了幼儿园的法治工作,不仅对今后的学习、工作和生活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同时为创建平安、和谐、文明的幼儿园奠定了坚实的法治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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