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平安校园】文明交通,从我做起 ——市实验幼儿园开展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治理工作动员大会
作者 李响
市实验幼儿园郝江玉园长传达《郑州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工作的通知》精神及要求
王红梅主任请全体教职工签署《市实验幼儿园交通安全责任承诺书》
全体教职工认真参会
交通安全是幼儿园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文明出行、安全出行体现了文明城市的市民文明程度。切实改善城区道路交通秩序是不断提升城市文明程度,创造安全、畅通、文明、和谐道路交通环境的前提和保障。11月28日,郑州市实验幼儿园召开“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治理工作”动员大会,会议上郝江玉园长传达了《郑州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工作的通知》精神及其要求,严格规范全园教职员工日常交通行为习惯,坚决杜绝交通违法行为。
郝江玉园长在会上针对《郑州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工作的通知》的各项内容提出具体要求,“文明交通,不仅在于规范自身行为,更需要熟知并配合郑州市各项交通法规,在日常教学和生活中,要以保障师幼安全出行、幸福生活的出发、文明出行为出发点,扎实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工作,使广大师生牢固树立道路交通法规意识,把安全出行、文明出行作为自己的自觉行为”;使全体教职工牢固树立起文明交通、安全出行的责任意识,增强自身交通安全意识和遵守交通规则的自觉性,积极自觉维护道路交通安全秩序,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确保自己和幼儿和身边人的生命健康安全。在会议中,她也向全体教职工介绍了文明交通、文明出行的各项要求,例如“认真学习有关交通法规和安全须知、严格遵守行人应当遵守的交通法规和交通信号、驾驶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需要注意的各项法规、服从交警指挥”等。
随后,负责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王红梅主任请全体教职工签署《市实验幼儿园交通安全责任承诺书》,倡议全校教职工积极响应,坚决落实文明出行,规范日常交通行为。
郑州市实验幼儿园加强宣传、全园动员,充分认识交通安全的重要性、必要性、文明性;加强领导、强化责任,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精心组织、全面落实各项交通安全法规要求,在日常生活中得以规范文明出行、文明交通,以实际行动助力郑州市的城市文明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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