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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实验幼儿园教师外出活动安全预案


郑州市实验幼儿园对在组织教师外出活动期间突然发生的,造成或者可能造成教师员工生命财产和身心健康的交通事故、意外暴力事件、因活动器械损坏而造成的人身伤亡事故等重大安全事件作如下安全预案。

一、制定方案,明确责任

 1.全体领导要以高度的责任心对每个教师的安全负责。对教师加强安全教育,抓好安全管理,确保外出活动万无一失。

2.组织教师外出活动前制定有周密计划和安全措施,活动方案必须经园领导审阅签字同意方可实施。

3.实行组织教师集体外出活动申报审批制度,全园性的活动要上报,由主管领导审批后方可进行,并做好活动的组织并抓好安全。

4.出发前要集队做好安全教育及宣布活动安排。

5.活动时园长任责任人,带队教师附连带责任。

6.活动的路线地点,事前应进行实地勘查,不得组织教师到危险的地方开展活动。

7.活动来往的交通工具必须向有营运资格证的专业运输部门租用。组织教师有秩序的乘车并注意乘车安全。

8.活动前设置安全、保卫、意外事故的应急预案。特别要注意防火、防食物中毒。

9.加强对教师进行游泳安全教育,以提高教师的游泳安全防范意识,确保教师游泳安全。不准教师私自到河边游泳。

10.到达目的地后组织和开展活动,不要随意“放羊”。

11.分散自由活动时,避免个别行动,发现问题或发生事故时要及时报告,发生事故要采取应急措施。

12.活动结束要在规定的地点按时集中,清点人数上报,到齐后方可离开。

二、组织与指挥

(一)现场成立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负责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

(二)应急领导小组履行下列主要职责 :

1.指挥有关教师立即到达规定岗位,采取相应的应对措施;

2.安排教师开展相关的抢险排危或者实施求救工作;

3.根据需要对事件现场采取控制措施。

(三)突发事件发生后,领导小组应当根据“生命第一”的原则进行组织,并及时决定是否启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四)应急状态期间,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各成员之间必须保证通讯畅通。

(五)参与活动的任何集体和个人都应当服从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为处理突发事件所作出的决定和命令。突发事件涉及的教职员工应当配合领导小组做好疏导工作。

三、监测与报告

(一)建立信息报告制度。突发事件发生或有可能发生突发事件的信息,采用逐级汇报制度,事件第一发现人应及时汇报,并随时与上级保持联系。

(二)对于各类突发事件,应迅速判断事件性质,根据事件性质,及时求救,并对现场、证件证物等要进行保护。

(三)突发事件向外发布情况,需要经幼儿园突发事件处理领导小组同意,在确定性质的基础上以集体形式发布,任何人员都不得瞒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突发事件。

四、应急调查与救治

(一)突发事件发生后,幼儿园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及有关部门,负责组织对突发事件进行调查处理。通过对突发事件调查、现场勘验,采取控制措施等,对危害程度做出评估。

(二)突发事件发生后,在进行事件调查和现场处理的同时,带队领导应当立即将伤亡病人送向就近医院,及时报警求救求援。

(三)突发事件发生后,领导小组应组织人员立即保护现场、采取疏散、隔离等措施,做好教师思想工作,确保教师心态和情绪稳定。并及时向上级部门汇报事件情况以及采取的应急措施。

(四)突发事件发生后,根据事件性质,应及时与涉及事件的教师家属联系,在适当条件下,告知事件原因、处理结果,并及时进行救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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